禧年 — 債務清償和奪回產業

在《聖經》舊約古以色列的社會中,就有「禧年」的理想社會構想,解決資源過分集中於某一群人,造成特權階級和貧窮人缺乏基本生存權利的問題。

每逢禧年,即每四十九周年之後,為奴者可以得自由和釋放,欠債的得到豁免,賣出的產業可以贖回,土地停耕休養生息,其間自然而生的果實和農作物任何人都可以享用。

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,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,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,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,各歸本家。(利未記 25:10)

主的靈在我身上,因為祂膏了我,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,差遣我去宣揚被擄的得釋放,瞎眼的得復明,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,宣揚主悅納人的禧年。(路加福音 4:18~19)

在古代社會,人們可能因天災人禍而要變賣土地甚至為奴,以換取金錢渡過難關,禧年的設立正好讓他們在終其天年之內,有重獲新生的機會,整體社會的財產分配,結構性地阻截財富無限積聚,既拉近貧富差距,也讓貧窮不會世代延續。

禧年的意義在於全能的上帝釋放了所有因為債務,或是為了活下去而把土地劃分給別人,或是販賣自己為奴的人。因為上帝的心意就是:沒有任何一個以色列人應該終生為奴

如果不能改變現時社會資源分配的結構,再多的救濟只能暫緩燃眉之急,甚至成為資本家建立形象的手段,而沒有實質幫助窮人脫貧的效果。

如果來一個禧年,人人皆有自己的物業,基本生存所需得以解決,就不會被資本家剝削和奴役,甚至要繼承房貸,子女一出生便要為上一代的房貸綑綁,資本集中於最富有的人手上,窮人再努力工作也不夠餬口。